刘天军突然站了起来,一边往孙空走去,一边招呼着方明。
摇了摇头,方明乐呵呵地说:“这事情可干不得,万一我手一混,这瓶子砸到地上,那可就说不清楚了。”
刘天军和孙空的脸一红,方明嘴里说的是他的手一滑,但他们都听得出来说的其实是自己。
方明冷冷地看着刘天军和孙空,他现在已经百分之百肯定眼前的这两个人是在布局“陷害”自己,用的招数也是最简单的“碰瓷”的变种:如果自己真的上去帮忙抬那只瓶子,刘天军和孙空肯定会松手,没有留意之下瓶子就会砸到地上,他们两个人肯定就会把事情赖到自己的身上,在青羊镇这样的一个地方自己完全是个陌生人,只能是被宰。
段子很简单,也很古老,但是却很实用,事实上这样的“局”每一个进入古董这一行的人都听说过,但却还是有人上当。
“呵……怎么可能呢?”
孙空强笑了几声,这下也不用刘天军搭手自己就把瓶子稳稳当当地放到了桌子上。
“看一下,这可是好东西。”
“哦,我看看。”
方明并没有因为之前刘天军和孙空布局“阴”自己而生气,在古董收藏这一行里,局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的,不能平心静气面对的人不如趁早滚蛋不混得了。
出门只为求财,玩古董很大程度上也是如此的。
卖的人想设局,买的人那就得有这个本事破局,这没有什么好生气的,关键的问题是此时孙空拿出来的这个瓶子是不是好东西。
天色越来越暗,方明吃完东西之后没事,而且也不想回饭店里,于是就沿着街边慢慢地走着。
不得不说,虽然小镇子里没有大城市的繁华,但是也有别的好处,比较宁静,而且空气也要好得多!特别是生活的节奏,慢慢地逛着的方明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,这种感觉在快节目的大城市里是根本不可能感觉得到的。
时间慢慢地过去,当方明走到一条比较偏僻的小巷子的时候,他接到了刘天军的电话。把自己的位置告诉对方之后,不久就有一辆摩托车出现,开车的正是刘天军,而且远远地就闻到了重重的酒味。
“上车,和你去见一下我的那个朋友,他回来了。”
“好。”
方明点了点头,上了刘天军的摩托车,在这样的小镇,摩托车永远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,至于喝酒,他也不管,除非是刘天军已经醉到开不了车。
出了青羊镇,刘天军显然对周围的情况很熟悉,宁静的黑夜之中听得到摩托车的引擎在轰鸣着,然后就是一条昏黄的灯柱扫来扫去,最让人精神为之一振的就是空气中混着牛粪之类的味道,扑在人的身上还有一点湿湿的感觉,而被车头灯光吸引而来的各种昆虫更加是多到数不胜数。
“也只有在这样的‘乡下’的地方才会有这样的景象了。”
方明心里默默地想着。
摩托车开了足有半个小时,然后就拐进了一个小村子,村子前还有有一条小河,就算是在夜色之下也能够看到一条白色。
方明和刘天军一进村子里,马上就引走了一阵狗叫声,村子里多养狗,为的就是看家护院。
在一幢房子前停下来,刘天军说:“进来吧,这是我朋友的房子。三年前的事情之中,他算是跑得比较快,所以手上才留下东西来,不过说起当年的事情还真的是相当的凶险啊。挨家挨户地查啊,如果不是机灵一点,手上的东西哪留得下?”
刘天军一边往里走,一边唠唠叨叨地说着,这是他的伎俩,这样的话听起来只是在话家常,但事实上却是一种心理暗示,意思是告诉方明自己的朋友手上的古董其实是有来历的,而且正是三年前的那一批。
相关部门不是查了么?怎么可能还有在手上?